毕业生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材料、政审考察类材料、奖惩情况等材料。
04
毕业后档案转到哪里?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由高校根据其就业去向转递档案。
如果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到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以及自主创业的,转递到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超大城市就业的,具体政策要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暂未就业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转递到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05
谁能保管高校毕业生档案?
非公单位就业和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以保管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社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服务机构。
06
档案能自己携带吗?
毕业生的档案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转递,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档案是严禁自行携带转递的。
学校会根据毕业生的毕业去向,转到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毕业生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转递人事档案。
07
毕业生档案存放收取费用吗?
根据相关规定,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08
高校毕业生如何找到自己的档案?
教育部门已建立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制度,高校按照毕业生填写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转递档案。
毕业生可通过原就读高校相关部门查询档案转递信息,也可以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档案查询入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