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今冬明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要求

发布时间:2017-12-15 新闻来源:江门日报 【字体:

  强化执法监管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江门日报讯 (刘淑君 梁永超)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赢蓝天保卫战,昨日上午,蓬江区召开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蓬江区副区长亢雁直,各镇(街)及区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蓬江区今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并解读了《江门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方案》精神和要求。方案要求,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蓬江全区上下要严格按照严格防控时段、重点防控时段的要求实施以下措施:一是实施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二是加强扬尘治理精细化管理;三是加强道路扬尘控制;四是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五是强化燃料使用排放控制;六是全面禁止露天焚烧。

    针对蓬江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亢雁直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和道路扬尘控制;严格把握“有烟必查,有火必纠”原则,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强化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应对大气污染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