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新会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2016〕46号)要求,新会区环保局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对全区污染源实施随机抽查。通过江门市“双随机—公开”抽查系统确定企业名单,按照抽查比例,2017年第四季度共随机抽查13家企业,其中重点排污单位企业10家,一般排污单位企业3家,特殊监管对象企业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