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群电[2018]01001咨询《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江门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是否会实行
发布日期:2018.01.02

受理时间: 2018/1/2 8:42:24
信访问题: 一般事项
事项编号: 江环群电[2018]01001
详细地址:
信访主题: 咨询《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江门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是否会实行
信访内容: 事项:市民反映其在微信的朋友圈了解环保部门发布了《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江门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政策,现市民咨询是否会实行上述政策,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了解具体政策。请给予跟进及处理,谢谢!备注:市民愿意提供协助,请致电联系电话1。
办理单位: 污染控制科(生态保护科)
办理结果: 市政府已于2017年12月26日正式印发了《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江门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并按通告要求落实相关政策。详情可在以下网址查询(http://www.jmjqjz.com/xxgk/zfwj/201712/t20171229_270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