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群电[2017]12010咨询环保标志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18.01.02

受理时间: 2017/12/29 9:30:45
信访问题: 一般事项
事项编号: 江环群电[2017]12010
详细地址:
信访主题: 咨询环保标志是否有效
信访内容: 事项:市民反映其2017年12月28日下午前往江门市车管所为其小汽车(车牌号码:粤JFP776)办理了环保标志,办理后市民发现环保标志的有效期至2020年1月31日,但环保标志的正面是显示2018,现市民咨询该环保标志是否有效。请给予跟进及处理,谢谢!备注:市民愿意提供协助,请致电联系电话1。
办理单位: 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
办理结果: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与车辆年审有效期通常是一致的。目前核发的环保标志是2018年的。已回复来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