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 | 2017/12/29 9:30:45 |
信访问题: | 一般事项 |
事项编号: | 江环群电[2017]12010 |
详细地址: | 无 |
信访主题: | 咨询环保标志是否有效 |
信访内容: | 事项:市民反映其2017年12月28日下午前往江门市车管所为其小汽车(车牌号码:粤JFP776)办理了环保标志,办理后市民发现环保标志的有效期至2020年1月31日,但环保标志的正面是显示2018,现市民咨询该环保标志是否有效。请给予跟进及处理,谢谢!备注:市民愿意提供协助,请致电联系电话1。 |
办理单位: | 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 |
办理结果: |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与车辆年审有效期通常是一致的。目前核发的环保标志是2018年的。已回复来电人。 |